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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同时废止。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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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69号公布 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一条为了履行国际义务,维护非洲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制止冲突钻石非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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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1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1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21年6月24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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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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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民(宗)委(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妇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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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49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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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综合执法(建设)局:根据《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甬政办发〔2019〕58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市市容环卫指导中心对全市15个区县(市)、园区申报创建的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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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为提升城市综合品质,营造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助力“名城名都”建设,在总结我市软土地区桥梁接坡地基处理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由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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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产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为贯彻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落实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高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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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6号)、省建设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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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地方税务、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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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司法局、开发园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根据《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和《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市局制定《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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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凝聚合力,确保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除单一业主多层住宅或四层以上(含四层)联排叠层别墅申请加装电梯不享受财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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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40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宁波市农房建设“十百千”工程,现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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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7年9月4日,省建设厅、民政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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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海洋水利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要求,加快推进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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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东钱湖、杭州湾农村人居环境主管部门:为落实《宁波市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决定在全市农村地区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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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路运输中心:现将《宁波市“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宁波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10月9日宁波市“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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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审管办、公安(分)局、人防办、气象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建设厅等8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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