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经济环境下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持续保持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确定“鲍家墈后新屋民居”等187处建筑为第三批宁波市历史建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各区县(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历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
浙江-宁波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0-2018-0003 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名录(第一批)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根据《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要求予以公布。宁波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1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宁波市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16〕52号)精神,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附件:宁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市对2015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下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对《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发〔2010〕39号)等6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一、对《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地名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7日文件下载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有效,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今后一段时间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引导合理有序就医,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意见》(甬党办〔2008〕5号)精神,加强领导,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强化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土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彻底清理公路沿线违法、无序广告设施,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路运行和公众出行安全,按照《城乡规划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保障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1日文件下载
浙江-宁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11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07.2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61%,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发展态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