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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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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建筑业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5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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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的通知》(浙政办函〔2021〕9号)等精神,加强宁波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以下简称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用途、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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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世界佛教论坛活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部分区域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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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奖补项目持续运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奖补资金发挥实效。(八)违约违规处理。因市场变动等原因,新建、改建和托管类项目无法履行公开出租、运营期等承诺的,企业应当主动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有关情况,退还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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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16-2017-0007 各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各房地产评估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行为的监督、指导,我委制定了《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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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促进绿色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和美丽宁波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精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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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甬政办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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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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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yzbf68.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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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1日yzbf82.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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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加快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31日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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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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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9日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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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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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5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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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04〕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4〕76号)精神,我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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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关于引进人才及家属落户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4日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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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三)倡导机关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业主管理公约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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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8日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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