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北仑区
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嵊州市、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遂昌县、景宁县人民政府:你们关于要求批准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波市北仑区下三山泵站、嘉兴市区城
浙江-宁波-余姚市
市应急管理局:你局《关于要求同意余姚宁波雨菲化妆品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8·2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甬应急〔2023〕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余姚宁波雨菲化妆品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
浙江-宁波-北仑区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2〕4号)的要求,省级政府部门对2000年开展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1606个项目进行了再次削减和规范。50个部门(含具有行政审批项目
浙江-宁波-鄞州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鄞州区及其中河等6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的请示》(甬政〔20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
浙江-宁波-北仑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批准北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甬政〔2010〕82号)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宁波市北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二、宁波市北
浙江-宁波-鄞州区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206号)、《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编号增加建筑所在地区编号的通知》(建科综函〔2016〕9号),结合《绿色建筑评价
浙江-宁波-江北区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206号)、《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编号增加建筑所在地区编号的通知》(建科综函〔2016〕9号),结合《绿色建筑评价
浙江-宁波-海曙区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 20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结合《绿色建筑评
浙江-宁波-江北区
市应急管理局:你局《关于要求同意宁波江北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甬应急〔2024〕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宁波江北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
浙江-宁波-北仑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北仑区及其柴桥等8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的请示》(甬政〔2017〕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宁波市北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浙江-宁波-慈溪市
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的请示》(甬政〔2008〕3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慈溪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慈溪市是长江三角洲
浙江-宁波-江北区
龙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龙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龙政〔2017〕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龙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二、龙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为龙泉市域,总面积3059平
浙江-宁波-镇海区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 20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结合《绿色建筑评
浙江-宁波-慈溪市
慈溪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公布实施〈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请示》(慈政〔2008〕34号)悉。经商国家文物局同意,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应纳入《慈溪市域总体规划》,并
浙江-宁波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八月三日文件下载
浙江-宁波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财务总监、财会主管人员委派制度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宁波市财务总监、财会主管人员委派制度试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规范会计
浙江-宁波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宁波港海铁联运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修订)》已经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文件下载
浙江-宁波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十一月四日(补录文件)文件下载
浙江-宁波
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你们《关于给予徐存辉等2名同志记(追记)二等功并推荐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的请示》(甬公请〔2024〕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徐存辉、孟子祥在他人身处险境、面临重大生命安全危险时,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以实际
浙江-宁波
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省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二)规范组织实施。按自愿申报原则,由平台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材料,制订建设方案。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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