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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市水务环境集团:现将《宁波市城市公共供水定额用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定额用水管理工作中落实执行。宁波市水利局2023年5月15日宁波市城市公共供水定额用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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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服务与管理水平,推进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宁波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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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16-2015-0016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现将《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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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16-2014-0013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现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推进公共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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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开发园区人力社保、财政部门: 现将《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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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财政、民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修改完善本地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原《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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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公安机关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30日宁波市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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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宁波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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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根据《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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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新要求,市科技局修订了《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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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今后行政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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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政务办(审管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管理机构:根据省、市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任务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水平,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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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单位推荐,部省属驻甬单位负责自我推荐。第十七条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将申报项目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第十八条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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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10日宁波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食盐储备管理,增强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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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1-2022-0004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简政放权、高效便捷、公开便民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启用“宁波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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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助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准入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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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84号)、《宁波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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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打造优质营商市场环境工作措施清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2日打造优质营商市场环境工作措施清单市市场监管局为认真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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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208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宁波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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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就业帮扶,根据省户籍制度改革和促进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就业援助政策有关内容调整如下:一、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由城镇户籍人员调整为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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