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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东钱湖、杭州湾农村人居环境主管部门:为落实《宁波市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决定在全市农村地区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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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路运输中心:现将《宁波市“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宁波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10月9日宁波市“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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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审管办、公安(分)局、人防办、气象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建设厅等8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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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做好2017年度建设、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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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8月17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在下访接待鄞州区宁舟新村居民代表时强调,“住宅墙体涂层脱落等问题,是老小区的通病,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既有房屋外墙脱落问题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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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市房产市场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落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结合2020年上半年市区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稽查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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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监察支队、安质总站(建管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建质〔2005〕30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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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甬高校: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宁波市高等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共评出教学突出成果120项,其中一等奖26项、二等奖34项、三等奖60项。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附件: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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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住建局: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4〕1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分配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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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有效促进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市场发展壮大,支持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强港,根据宁波市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现予印发施行。原《关于印发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交发〔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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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我市慢投垒球水平,迎接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慢投垒球项目暨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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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我市壁球水平,迎接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市首届全民运动会壁球项目暨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三、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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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宁波市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研究制定了《宁波市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抓好智库建设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我市新型智库建设水平。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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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经各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申报、专家组评审、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2022年宁波生态文明发展总报告”等31项课题为《宁波发展蓝皮书2023》项目,列入市哲社规划课题,现予公布。其中:《2022年宁波生态文明发展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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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计划,现就2023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锻造社科甬军、多出优秀成果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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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为提高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规范专家论证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在评审论证、决策咨询和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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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为落实郑栅洁书记关于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建设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的建设,拟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二、会议地点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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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等规章实施机关应当参与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并按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规章实施情况报告。第五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可以邀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社会团体参与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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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地下管线井盖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补录文件)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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