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产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为贯彻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落实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高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6〕5号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6号)、省建设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凝聚合力,确保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除单一业主多层住宅或四层以上(含四层)联排叠层别墅申请加装电梯不享受财政补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40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宁波市农房建设“十百千”工程,现将实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7年9月4日,省建设厅、民政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以下简称《意见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海洋水利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要求,加快推进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建设局、审管办、公安(分)局、人防办、气象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建设厅等8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做好2017年度建设、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8月17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在下访接待鄞州区宁舟新村居民代表时强调,“住宅墙体涂层脱落等问题,是老小区的通病,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既有房屋外墙脱落问题涉及到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市房产市场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落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结合2020年上半年市区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稽查以及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监察支队、安质总站(建管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建质〔2005〕30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制定《2018年全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化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散装水泥和地材处,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市房产监察支队: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宁波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甬政发〔2012〕94号)、《宁波市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功能区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市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现将《宁波市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2022年1月27日2关于印发《宁波市涉海涉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帮扶房地产企业纾困,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甬政办发(2024)2号.pdf宁波市人民政府202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经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基于自顶向下设计理念的自然图像恰可察觉变化阈值估计》等75篇论文获评2021—2022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