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宁波-江北区
市应急管理局:你局《关于要求同意宁波江北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甬应急〔2024〕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宁波江北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
浙江-宁波-北仑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北仑区及其柴桥等8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的请示》(甬政〔2017〕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宁波市北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浙江-宁波-慈溪市
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的请示》(甬政〔2008〕3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慈溪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慈溪市是长江三角洲
浙江-宁波-江北区
龙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龙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龙政〔2017〕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龙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二、龙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为龙泉市域,总面积3059平
浙江-宁波-慈溪市
慈溪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公布实施〈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请示》(慈政〔2008〕34号)悉。经商国家文物局同意,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应纳入《慈溪市域总体规划》,并
浙江-宁波-镇海区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 20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结合《绿色建筑评
浙江-宁波
下载: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打印关闭 上一篇: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
浙江-宁波
我局目前行政规范性文件8个,均在有效期内,无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8日 打印关闭 上一篇:关于废止和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定价文件的通知 下一篇:宁波市
浙江-宁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构建全社会参与反诈工作格局中覆盖面
浙江-宁波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202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doc海关总署2023年12月21日公告正文下
浙江-宁波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安排,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一线”进出免税、保税货物实行简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经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与澳门之间进出、不属于监管证件管理且不涉及依法
浙江-宁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的要求,规范海关行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置方式行政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浙江-宁波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的海关监管工作,结合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已被现行政策覆盖的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31号公告(关于发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浙江-宁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3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
浙江-宁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宁波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甬政发〔2012〕94号),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
浙江-宁波
各市级社会团体及其业务主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市级社会团体2022年度年检年报和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年检年报对象凡在202
浙江-宁波
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省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二)规范组织实施。按自愿申报原则,由平台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材料,制订建设方案。省发展
浙江-宁波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浙江-宁波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推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七月十五日文件下载
浙江-宁波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宁波市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管理,保障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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